各學科點:
根據蘭州大學《關于評定2018年秋季學期社會類獎助學金的通知》(基金會發〔2018〕2號)、《關于開展2018年研究生劉冰獎學金評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我院2018年研究生劉冰獎學金評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評定條件及名額分配
1.蘭州大學全日制非在職在籍研究生,其中博士生修學年限不超過4年,碩士生修學年限不超過3年。
2.熱愛科學,遵紀守法,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3.在科學研究創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績,或在國內外重大科技競賽中取得優異成績。具體成績須滿足以下任意一條:
(1)博士研究生發表SSCI或A&HCI或CSSCI(B類及以上)或SCI(影響因子排名在該領域學術期刊25%內)文章一篇及以上。
(2)碩士研究生發表SSCI或A&HCI或CSSCI(C類及以上)或SCI(影響因子排名在該領域學術期刊35%內)文章一篇及以上。
(3)研究生階段在全國或國際學科性競賽中獲得二等獎及以上。
(4)科技發明有重要影響或能夠帶來一定的社會經濟效益。
上述成果第一署名單位必須是蘭州大學。
4.已成功用于該獎學金申報和評定的個人成果不得用于申報當年度國家獎學金及其他社會類獎學金。
5.我院研究生劉冰獎學金名額為一人。
二、評定時間和程序
(一)10月15日下午5:00前,由參評研究生提交申請材料電子版至heshq17@lzu.edu.cn,紙制版材料交至觀云樓1418。
(二)10月16日學院完成初評工作。隨后安排公示,確保公示范圍覆蓋到本單位全體研究生。
(三)公示無異議后,學院將擬獲獎研究生申報表送交研工部。
(四)10月下旬,研工部對各單位的初評結果進行復審,通過網絡平臺在全校范圍內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最終獲獎名單。
三、其他要求
(一)受獎助學生出現違法違規、隱瞞真實情況或其他重大問題時,學校將取消獲獎榮譽并追回獎金。
(二)受獎助學生需按要求積極參加學校及項目小組組織的團隊或志愿服務活動,并按要求及時寄送匯報材料、領款情況、感謝信等材料。
附件1 蘭州大學研究生劉冰獎學金申報表.doc
附件2 蘭州大學研究生社會類獎助學金評定匯總表.xls
附件3:蘭州大學研究生“劉冰獎學金”評定管理辦法
資源環境學院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