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大對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的支持,進一步推動國內外合作培養創新型國際化人才和基礎學科人才,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立“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以下簡稱創新項目)。項目采取先申報獲批,按照獲批項目及人選條件選拔推薦人選方式進行。我院具體負責執行的項目情況如下:

注:申請人可跨學院報名,但申請人國內學籍注冊專業大類必須與所在項目立項信息中選派專業保持一致。
一、申報條件
申報要求暫按《2024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實施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一)申報人員基本條件詳見鏈接中第五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49
(二)攻讀學位博士生、聯合培養博士生類別申請材料及說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655
(三)推薦人選原則上應已獲得入學通知書(正式邀請信)并滿足外語水平要求,推薦人選如網申時尚未滿足要求,應由項目實施單位出具情況說明(學院需明確意見)簽字掃描版(經項目負責人簽字并加蓋院章)
二、第二批申報及選拔時間安排如下
(一) 2024年8月16日前
申請人將申請材料(見附件)發至hujinlin@lzu.edu,學院組織評審專家進行評審。
(二) 2024年8月23日前
各項目組將材料發送至國際處。
(三) 2024年8月23-31日
通過國際處網站發布關于擬推薦人員公示名單。
(四) 2024年9月1-5日
1.被推薦人員登錄國家公派留學信息管理平臺(http://apply.csc.edu.cn)完成網申。創新項目申報流程、申報材料及要求、系統操作指南及模板下載等詳見《2024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綜合專欄》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48。
2.網申時,受理單位應選擇被推薦人所在單位;項目名稱應選擇“國外合作項目”;可利用合作渠道應選擇“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被推薦人國內學籍注冊專業大類應與所在項目立項信息中選派專業保持一致。請于9月5日前完成網上報名的提交。
(五) 2024年9月6-10日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將申請人的電子檔申請材料提交至國家留學基金委申報系統。
(六)2024年9月11-15日
網上錄入“單位推薦意見”并打印,開具單位公函,打印人員推薦名單,向國家留學基金委寄送申請材料等由國際合作與交流處統一完成。
(七)2024年9月20日-11月
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對申請人材料進行審核,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
三、咨詢方式
項目聯系人:0931-8911843,胡錦林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0931-8915626, 王阿菊
四、附件
附件1:2024年創新項目第一批推薦人員名單
附件2: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人員材料審核表
附件3:單位推薦意見
資源環境學院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