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科點、各位在讀研究生:
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實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精神,培養和鼓勵我校研究生科研創新和實踐創新能力,根據《甘肅省教育廳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度優秀研究生“創新之星”項目的通知》要求,決定開展甘肅省2021年度優秀研究生“創新之星”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
1.項目面向我校全日制非在職的在讀博士、碩士研究生,申請人課程學習成績優良,具有較好的科學素養,無學術道德失范行為。
2.項目選題應聚焦經濟社會發展熱點難點問題、產業升級發展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開展應用研究,產出具有較強學術價值、實踐意義的代表性科研成果。
3.申報的項目,自然科學類應注重應用牽引和成果轉化;人文社科類應注重解決經濟社會發展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傳承創新優秀文化。
4.鼓勵研究生依托科研項目,開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培育優秀學位論文、參與創新(就業)創業或學科專業競賽(創新實踐大賽)、參加高水平學術交流等活動。
5.項目研究期限不超過1年,一般應于在學期間完成。每位研究生在同一學段(碩士、博士)只能申請立項1項。同一導師同年指導項目不得超過2項。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1)同一研究內容通過變換名稱等方式進行多頭或重復申報;
(2)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機密的。
二、資助標準
甘肅省教育廳對博士、碩士項目分別按照5000元/項、3000元/項的標準設定目標任務。學校將視情況對立項項目予以適當經費配套,最終結果以相關文件為準。
三、申報程序
我校申報工作采取“學院組織、個人申請、專家評審、備案立項”的方式組織實施。各培養單位項目推薦名額另行單獨下達。
(一)項目申報
申報工作由校內各培養單位認真組織。各培養單位應通過官方網絡平臺發布項目申報通知,廣泛宣傳,組織研究生申報。參與項目申請的研究生(申請人)應在導師的指導下填寫《甘肅省優秀研究生“創新之星”項目申報書》(附件1)。
(二)項目評審
各培養單位要堅持公平、公正和公開原則,對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核,通過審核的項目須由同行專家進行評審。各培養單位要將項目組織實施與意識形態教育、科研誠信教育、學術規范教育相結合,強化研究生學術道德養成和科研倫理素養,杜絕產生知識產權糾紛和學術不端行為。
(三)項目立項
各培養單位應根據評審結果確定擬立項名單,立項名單至少公示3個工作日后,報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復核后將立項結果報送省教育廳備案。
(四)項目結項
各培養單位要高度重視項目推進工作,督促研究生和導師按計劃推進項目研究,確保按時結項。研究生院將根據各培養單位本年度項目的結項情況,對下一年度的項目名額進行動態調整。結項成果的提交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1)有效專利或已轉化專利;
(2)研發新工藝、新技術、新產品、新方法、關鍵部件(裝備/裝置/系統);
(3)開展技術開發、轉讓、許可、咨詢和服務;
(4)調研報告、資政建議、規劃方案;
(5)地方政府或行業協會科研獎勵;
(6)文藝作品設計創作、表演展示、科普培訓活動;
(7)社會實踐和志愿服務活動;
(8)高水平論文或專著、省級(校級)優秀博碩士學位論文;
(9)參加創新(就業)創業、學術論壇、案例大賽、學科專業競賽等研究生創新實踐賽事活動并獲獎;
(10)參加高水平學術交流并作報告或演講。
四、其他要求
1.各研究生培養單位是項目執行的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和選題指導,制定本單位關于該項目的管理辦法,將項目經費納入單位財務統一管理,嚴格按照財政、財務相關規定,對資金單獨核算、加強管理,確保專款專用。
2.項目申請人導師要全程指導項目,對研究生進行嚴格規范的科研與實踐訓練,監督經費使用與項目結題。
3.各研究生培養單位要根據學科特點,將項目申報實施工作與研究生培養環節緊密結合,通過項目研究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
五、材料報送及時間要求
各位申請人須于2021年7月2日之前完成下列材料的報送工作。
1.《蘭州大學2021年度優秀研究生“創新之星”項目推薦匯總表》(附件2);
2.“創新之星”項目申報書,一式2份。
以上材料紙質版報送至觀云樓1410辦公室,電子版發送至bbliu@lzu.edu.cn。
聯系電話:0931-8910247
資源環境學院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