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級、各班級:
根據《關于下達2018年中央高校國家獎助學金名額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70號)要求,現將我院2018-2019學年國家助學金評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金額分配
據我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際情況,2018-2019學年國家助學金等級和額度標準為:一等3500元,二等2500元,三等1500元。金額劃撥以2017-2018學年學生人數為基準,具體金額見附件。
二、評定要求
國家助學金評定必須覆蓋2018-2019學年學校認定的所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個別未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但家庭經濟情況仍相對比較困難的學生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各班級可依據本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際情況及分配的國家助學金金額適當調整國家助學金等級之間的評定比例,但最終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人數不得超過班級總人數的35%,四舍不五入。
三、國家助學金評選日程安排
(一)學生網上申請階段(10月22日-10月28日)
請符合條件的學生登陸學生工作管理系統網上申請并向班級評議小組提交國家助學金申請書。
(二)學院評審階段(10月29日-11月1日)
10月29日,各班級評議小組將國家助學金評定名冊提交給輔導員,電子版發至年級輔導員郵箱。輔導員和學院認定工作領導小組按要求進行網上審核。并于截止時間之前將評審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學院將評審結果通過學生工作管理系統提交給學生處。
請各年級輔導員于10月29日將《蘭州大學國家助學金初審名冊》電子版發送至xhzhang@lzu.edu.cn。
(三)學校評審公示階段(11月2日-8日)
學生貸款辦公室網上審核后,在全校范圍內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教育部。
四、注意事項及工作要求
(一)請各年級重視國家助學金政策的宣傳,確保將黨和國家對高校學生的關愛傳達給每一位在校學生。
(二)根據近年來國家資助政策及我校學生資助體系調整情況,2018-2019學年國家助學金評定不再受《蘭州大學國家助學金實施細則》(校學字〔2007〕53號)第七條(4)“‘上學年已享受大額資助累計超過5000元者’應取消獲獎資格”的限制,在統籌學生受獎助金額時嚴格按照《蘭州大學本科生獎學金評定管理辦法》(試行)(校學字〔2008〕44號)第十三條(二)的規定執行。其他評審辦法嚴格按照《蘭州大學國家助學金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嚴格的評審。
(三)各年級要嚴格按照分配金額進行評審并按時報送《蘭州大學2018-2019學年國家助學金評定名冊》,組織學生及時完善學生管理系統中學生銀行卡號信息,以免影響助學金發放.
(四)學院可根據申請情況對各班金額進行調整。
資源環境學院
2018年10月22日
附件1:各班助學金金額分配表
班級
| 地資
| 地信
| 人文
| 環工
| 環科
| 水文
| 合計
|
2015
| 30500
| 33500
| 19000
| 33500
| 34500
| 27000
| 178000
|
2016
| 36500
| 31500
| 27000
| 26000
| 32500
| 28000
| 181500
|
2017
| 38500
| 36500
| 34500
| 31500
| 30000
| 37500
| 208500
|
班級
| 地理1
| 地理2
| 地理3
| 環境1
| 環境2
| 水文
| 合計
|
2018
| 30000
| 32500
| 31500
| 27000
| 31500
| 32500
| 18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