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各班級:
根據學?!蛾P于開展2023-2024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國家助學金評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將我院2023-2024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國家助學金評定工作的有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對象
本人及其家庭的經濟能力難以滿足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支出的我校在校本科生。
二、國家助學金金額分配
國家助學金金額依據各班級在校人數按比例進行分配,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微調。各班助學金金額分配如下,助學金金額如有不能執行完的情況,請及時退回學院。
國家助學金金額(元) |
自然 地理一 |
地信 地理二 |
人文 地理三 |
環科 環一 |
環工 環二 |
水文 |
2020級 |
26000 |
26000 |
31000 |
22500 |
23500 |
33000 |
2021級 |
34500 |
29000 |
30000 |
28000 |
26500 |
31000 |
2022級 |
40500 |
42000 |
26500 |
28000 |
28000 |
36500 |
2023級 |
34500 |
31000 |
35500 |
26500 |
31000 |
42000 |
三、國家助學金資助金額及發放方式
國家助學金分為三個等級,一等4500元,二等3500元,三等2000元。按十個月發放至學生銀行卡中。各班級在金額總數一定的情況下,根據班級學生實際狀況確定各個檔次助學金名額。
家庭經濟困難檔次 |
助學金金額(元/學年) |
特別困難 |
4500 |
比較困難 |
3500 |
一般困難 |
2000 |
四、認定程序
1. 學生向所在班級提交《蘭州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附件1)、《蘭州大學本科生國家助學金申請表》(附件2)、申請書(手寫,無固定模板)和能證明家庭經濟困難的其他相關材料。
2. 各班級按照《蘭州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實施方案》(附件3)、《蘭州大學本科生國家助學金實施方案》(附件4),成立評議小組。評議小組人數為5人以上單數且不低于參評學生人數的10%,評議小組由班主任和學生代表組成,學生代表由學生民主推薦產生,其中學生干部以外的普通學生代表人數不少于評議小組人數的50%。評議小組成立后,其成員名單應在班級內公示。班主任需要與申請學生逐一談話,詳細了解學生家庭經濟的實際狀況,特別是對于因疫情或突發重大自然災害等原因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和符合資助條件的脫貧家庭學生(原建檔立卡學生)、邊緣易致貧家庭學生、脫貧不穩定家庭學生、城鄉低保家庭學生、特困救助供養家庭學生、殘疾學生、孤兒等重點關注群體學生。
3. 評議小組根據學生提交的申請書,結合學生日常消費行為和在校生活實際情況,認真評議。對往年確認的困難生情況進行復核,確定本年度本班級各檔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推薦名單和國家助學金資助名單。
4. 評選出的家庭經濟困難生,在學工系統進行申請,輔導員審核,公示無異議后報送學生獎助中心。
五、時間安排
10月30-11月3日,各班成立評議小組,收集申請人材料,評定確定本班級各檔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推薦名單和國家助學金資助名單,并公示。
11月4日,班級評定結果和相關材料報學院,并通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學工系統中申請。
六、材料報送
(一)紙質材料
所有學生的《蘭州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蘭州大學本科生國家助學金申請表》、申請書。
(二)電子材料
《資源環境學院2023-2024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附件5)。
(三)報送地址
紙質材料報送至學院辦公室(將軍苑6號樓)呂老師處,電子版發送至郵箱:13082191329@163.com。
附件:
附件1.蘭州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表.docx
附件2.蘭州大學本科生國家助學金申請表.docx
附件3:蘭州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實施方案.docx
附件4:蘭州大學本科生國家助學金實施方案.docx
附件5:資源環境學院2023-2024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xlsx
2023年10月30日
資源環境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