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級研究生:
蘭州大學“美麗華夏”獎學金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開始申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蘭州大學資源環境學院非在職二、三年級碩士研究生。
二、申請條件
1.熱愛祖國,誠實守信,遵紀守法,品德優良;
2.無違反校紀校規和法紀法規的行為,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處分;
3.生活簡樸、自立自強、學業成績優良;
4.愿意按照資助計劃要求參加捐贈方組織的不少于20天的實習、科研合作等活動;
5.應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作為主要作者(本人第一,或導師第一本人第二作者)在公開出版的學術刊物至少發表1篇學術論文;或在中國科技論文在線發表論文1篇,且綜合評價三星以上;或作為作者之一(排名前五),至少有1篇學術論文在SCI、EI、SSCI、A&HCI等收錄刊物及文科權威刊物發表;或作為作者之一,在Nature、Science及其子刊、PNAS等頂級期刊上發表文章。
(2)以導師為第一作者,本人排名為前三名獲得發明專利1項。
6.以上同等條件下,獲得其它獎勵者優先(如“三好研究生”、“優秀研究生干部”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優先。
三、獎學金名額及獎金額度
一等獎學金7名,獎勵金額:4000元/生
二等獎學金14名,獎勵金額:3000元/生
四、申報時間和程序
1.申報時間:6月1—3日;
2.凡符合申報條件者,由本人填寫《蘭州大學資源環境學院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由導師就研究生的學業和科研能力寫出綜合評語后,連同相關證書、論文等的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報送至觀云樓1410,同時將電子版申請表、個人事跡材料、生活照打包發送至xhzhang@lzu.edu.cn,郵件主題和壓縮包命名為“年級+專業+姓名”;
3.6月份,學院學生工作組按要求進行申請材料審核,組織“美麗華夏”獎助學金的答辯評審;
4.學院對申報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后報評定委員會統一評審。
五、評獎與獎勵
1.蘭州大學 “美麗華夏”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將根據有關規定對申報材料逐一審核、匯總,擇優評定;
2.經評審委員會評定的獲獎人員,結果進行公示,并由學院組織頒發獲獎證書和獎金,進行表彰。
六、其它
1.與"求真"獎學金等其它學院設立的獎學金不可兼得;
2.最終解釋權歸學院學工組所有。
資源環境學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