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大學資源環境學院辦學歷史悠久,源于1946年國立蘭州大學建立的地理系。近年來,學院在李吉均院士等學科帶頭人的帶領下,不斷發展壯大。學院現有博士后流動站1個(地理學),博士專業4個(地理學、第四紀地質學、環境科學、資源與環境),碩士專業10個。學院匯集了一批在國內外享有盛譽的專家學者,現有在編教職工190人,其中專任教師151人(教授64人、副教授46人、青年研究員16人、講師25人)。專兼職教師隊伍中有院士3人、國家級特聘人才3人、長江學者特聘教授3人、國家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4人、萬人計劃領軍人才2人、國家教學名師1人、長江學者青年學者人選3人、國家優秀青年基金獲得者6人,青年拔尖人才1人,師資力量雄厚。
為做好2024年推薦免試攻讀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接收工作,吸納更多有志青年前來我院攻讀碩士研究生,現公布我院接收2024年推薦免試攻讀全日制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的通知,熱忱歡迎全國各高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報讀我院深造。
一、申請條件
(一)具有推薦免試授權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并獲得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資格。
(二)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遵紀守法,誠實守信,身心健康。
(三)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好的專業素養,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有較高的培養潛質。
(四)申請學生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誠實守信,學風端正,未受過任何處分。
(五)無任何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以及其他違法違紀等受處分記錄。
備注:申請直博生者,須具有較強科研創新能力,其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達到425分、雅思6.0分、托福90分及以上或其他同等水平外語證明,并有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二、招生專業、人數
我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的各專業均可招收推免生,擬招收推免生人數以最后確認錄取人數為準。
專業名稱 |
專業代碼 |
2024年擬 招收推免生人數 |
備注 |
自然地理學 |
070501 |
34 |
擬招收推免生人數為上一年實際錄取人數的70% |
人文地理學 |
070502 |
8 |
地圖學與地理信息系統 |
070503 |
10 |
城市與區域規劃 |
0705Z1 |
8 |
地球系統科學 |
0705Z2 |
9 |
第四紀地質學 |
070905 |
8 |
水利工程 |
081500 |
8 |
環境科學與工程 |
083000 |
19 |
環境工程(專碩) |
085701 |
64 |
土木水利(專碩) |
085900 |
21 |
國土空間規劃(專碩) |
0863S0 |
16 |
三、申請和選拔考核程序
(一)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開通前
有意申請蘭州大學資源環境學院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的學生,可登錄蘭州大學推免生預接收報名系統(http://yjszs.lzu.edu.cn/lzuyjsytms/)填報相關信息,由學院通知審核通過的學生參加考核,考核通過并獲得所在學校推免資格的學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開通后按要求填報相應信息和志愿,并直接在“推免服務系統”中確認復試通知和待錄取通知。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中選報蘭州大學的學生,視為放棄相關資格。
(二)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開通后
1.報名
獲得所在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學生于有效時間內,登錄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個人信息并注冊,按網上要求和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完成網上報名。
2.審核
學院依據推免生網上報名信息進行審查,在規定時間內確定擬同意復試名單并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向有關推免生發送復試通知。
3.復試
(1)對審核同意復試的推免生,參照《蘭州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有關要求組織碩士推免生的復試(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開通前已通過學院考核的學生不再參加)與錄取工作,參照《關于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組織直博生的復試與錄取工作。復試時間、地點學院確定后通知有關推免生。
(2)參加復試的推免生須攜帶以下材料:
①所在院校有關部門蓋章的成績單(原件)。
②《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③已獲得的有關學術成果(發表的論文、出版的專著或承擔的課題等)或獲獎證書或外國語水平考試成績單以及本人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申請直博生者,還須提供《專家推薦書》。
(3)推免生復試報到時,學院嚴格審核推免生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學院可根據審批情況對同意復試的推免生分批組織復試。
(4)對參加復試的推免生,學院不收取復試報名考試費。
4.體檢
體檢統一在新生入學報到時,在我校校醫院進行。體檢不符合國家入學體檢要求的且復檢仍不合格的考生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
5.錄取
(1)名單確定
①學院根據推免生的復試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體檢結果,提出擬錄取名單,并報研究生院審核。
②研究生院審核同意后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向有關推免生發送待錄取通知。
③收到我校待錄取通知的推免生,及時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進行待錄取確定,完成推免生錄取工作。
(2)獎勵資助
①按照當年的獎助學金管理辦法優先參評。
②被錄取的推免生均全額享受國家助學金。
四、其他事項
(一)推免生必須確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實、準確。若發現申請人有弄虛作假行為,我校將取消其報名、復試、錄取資格或學籍。
(二)我校已錄取的推免生,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三)我校已錄取的推免生應遵紀守法,認真完成學業。在錄取當年入學前未獲得學士學位及相應畢業證書者,學校將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錄取資格。
(四)保留入學資格推免生的學費標準及學制以入學當年招生簡章為準。
五、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931-8910247
聯系人:趙老師
蘭州大學資源環境學院網址:http://www.szhuac.com/
辦公地址:蘭州大學城關校區西區觀云樓1410室
蘭州大學資源環境學院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