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科點、各位導師、各位學位申請人:
根據《蘭州大學學位授予工作細則》(校研〔2020〕77號),為做好2023年博士碩士學位申請審核工作,確保學位授予質量和學位申請審核工作有序開展,現將有關工作要求和時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程序和要求
(一)申請資格審核
1.個人申請
學位申請人應對照所在學科(專業學位類別)學位授予標準,在全面認真總結自身思想政治表現、課程學習、實習實踐、學術成果和學位論文等完成情況的基礎上,在規定時間內向研究生培養單位(以下簡稱“學院”)提出學位申請。申請人在研究生綜合管理信息系統提交學位論文答辯申請、填寫學生電子檔案(科研成果信息)、提交學位論文送審信息。博士學位申請人和有科研成果要求學科的碩士學位申請人需向學院提交科研成果證明材料。
2.學院審核
(1)審核學位申請人在校期間是否受到違紀行為處分,學位申請時是否在紀律處分期內。
(2)審核學位申請人培養計劃完成情況,并在研究生綜合管理信息系統進行畢業資格審查。對同等學力申請學位、在職攻讀碩士專業學位(單證)人員的課程成績應重點審核。
(3)博士學位申請人和有科研成果要求學科的碩士學位申請人在學期間完成的科研成果是否與學位論文相關、是否達到本學科學位授予標準要求,須由導師、學位授權點、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進行審核,審核通過者方可進入學位論文評閱環節。
(4)審核非首次學位申請人學位論文評閱次數是否達到上限。審核畢(結)業后學位申請人是否在規定的年限之內、是否達到學位論文評閱次數上限。
(二)學位論文評閱
1.學位論文提交和審核
學位申請人將符合學術道德、學術規范和學位授予標準要求的學位論文提交導師審核。研究生導師應對指導的研究生學位論文是否符合學術規范、學術誠信要求進行嚴格檢查和審核,對研究生學位論文質量嚴格把關。
2.文字復制比檢測
學位申請人的學位論文經導師審核同意,填寫“蘭州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文字復制比檢測申請表”后,方可參加答辯前文字復制比檢測。學院檢測完成后,填寫“研究生學位論文文字復制比檢測結果匯總表”并報研究生院備案。
學校將對高文字復制比的學位論文(含學位論文終稿)啟動學術誠信調查程序,若存在學術不端行為,將根據教育部和學校有關規定對學術不端行為責任人進行處理。
3.論文評閱組織實施
(1)博士學位論文由研究生院通過教育部學位論文送審平臺進行匿名評閱。
(2)同等學力、MBA/MPA、JM、申請延時公開、申報甘肅省和學校優秀學位論文評選、近三年論文抽檢存在問題論文的導師所指導學生的學位論文由研究生院通過教育部學位論文送審平臺進行匿名評閱。
(3)學校繼續實行研究生院抽取部分碩士學位論文通過教育部學位論文送審平臺進行匿名評閱的措施,抽取范圍覆蓋全部學院的所有學科及專業學位類別,抽取比例為同批次碩士學位論文的10%左右。對上一年度存在學位論文質量負面清單情形的學院加大抽取比例,抽取比例為同批次碩士學位論文的20%左右。
(4)其他碩士學位論文由學院統一組織評閱。負責學位論文評閱的管理人員不得對學位申請人及導師透露評閱信息。
(5)對初審有“修改后重新送審”結論且復審通過的或總體評價出現兩個“一般”結論的學位論文,導師、學位授權點負責人須對申請人的學位論文修改情況進行重點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參加答辯。該申請人獲得學位后,其學位論文將在學校學位論文抽檢中作為必檢論文抽檢。
學院要提高質量自律意識,維護學位論文評閱的嚴肅性,避免學位論文評閱流于形式。任何個人不得干擾學位論文評閱工作的正常開展,確保評閱結果客觀公正。
(三)學位論文答辯
1.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應由思想政治覺悟高、堅持原則、學風端正、學術水平高、責任心強的同行專家組成。其中,學術學位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委員須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專業學位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委員中行(企)業專家須具有正高級職稱,非行(企)業專家須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其中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應達到答辯委員會人數半數以上。學位申請人的導師不能擔任答辯委員會委員。
2.答辯委員會名單必須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確定。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要客觀公正評價學位論文學術水平,切實承擔學術評價、學風監督責任。
3.答辯委員會需設置答辯秘書,答辯秘書需熟悉學位授予工作要求,由具有中職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碩士及以上學位的在職人員(或博士后)擔任。
4.學位論文答辯組織管理嚴格按照“蘭州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要求”的程序進行,嚴格落實提前三天發布答辯公告制度,答辯過程要求全程視頻錄制并拍照留檔,相關論文答辯材料應提前送答辯委員審閱。線上答辯要求和現場答辯要求一致。
(四)論文修改與提交
1.對于學位論文評閱、答辯過程中專家指出的問題,學位申請人必須認真修改、完善。導師須對學位論文修改情況進行監督、審查,對于修改不到位者終止學位申請程序。
2.申請人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研究生綜合管理信息系統提交完整的學位論文終稿,論文終稿必須包含“原創性聲明及學位論文使用授權聲明”簽字掃描頁。未按時提交學位論文終稿或提交的學位論文終稿不完整者,視為主動放棄本次學位申請。
研究生院對學位申請人學位論文終稿進行檢測。檢測結果超出所在學科文字復制比要求的學位論文,檢測結果為“不通過”,學位申請人本次學位申請無效。
(五)學位評定授予
1.學位評定
(1)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須為畢(結)業后申請學位者、同等學力申請學位者、論文評閱總體評價意見出現兩個“一般”、2次及以上評閱通過的學位論文指定一名委員進行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會前主審。如有需要,主審委員可組織專家組對其負責主審的學位論文進行審核。主審委員負責向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詳細匯報學位論文審核情況。
(2)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要進一步規范議事程序,對學位申請人培養計劃完成情況、論文評閱情況、答辯組織及結果進行全面審議,并有真實完整的會議記錄。
(3)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要對初審有“修改后重新送審”結論且復審通過的或學位論文總體評價出現兩個“一般”結論的博士學位論文進行重點審核,并對學位論文是否達到修改要求、學術水平是否達到本學科學位授予標準要求作出書面說明,說明作為會議材料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
2.學位檔案
(1)學院需認真審核學位申請人的學位申請書、學位論文等學位檔案材料,同時做好相關材料的整理和歸檔工作。
(2)學院應完整保存學位論文開題、中期考核、學位論文評閱、答辯、學位授予等重要環節的材料。
二、時間進程安排
學院將根據“資源環境學院2023年博士碩士學位申請審核工作進程表”(見附件)推進各項工作。“進程表”中的時間均為最晚時間節點。
導師是研究生培養的第一責任人,全體研究生指導教師要恪盡職守嚴把學位論文質量關。學院黨委要落實主體責任,強化對學位論文涉意識形態問題的審查力度。學院要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的學術水平把關職能,確保2023年度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工作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