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科點:
專業實踐是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的重要環節,為落實《蘭州大學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專業實踐管理辦法》(校研〔2014〕78號),做好2021級環境工程(085701)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實踐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實踐對象
2021級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二、基本要求
1.專業實踐是指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到本專業領域的校內外單位相關崗位進行實踐實習活動,以提高研究生綜合運用科學理論、方法和技術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為目標。
2.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在學期間原則上必須保證不少于半年的專業實踐,應屆本科畢業生的專業實踐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年。可采用集中實踐與分段實踐相結合的方式,以集中實踐的方式為主。
3.專業學位研究生實踐場所主要依托學校或學院與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共建的實踐基地,也可根據需要到導師的科研協作單位或其他相關實踐單位進行專業實踐。
三、工作安排
1.實踐報備:2023年3月1日完成。
研究生應于第一學年結束前與校內外導師共同制定個人專業實踐計劃,填寫《蘭州大學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申請表》(附件1),提交學科點,由學科點審核后提交學院。同時學科點填寫《2021級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安排名單》(附件2)電子版報送學院。
2.實踐安排:2023年3月-2024年3月前均可安排實踐。
專業學位研究生在進入實踐單位之前須與實踐單位、所在學院、校內導師簽訂《蘭州大學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協議書》(附件3),未簽訂協議書的研究生不得進入相關實踐單位開展專業實踐。
3.提交實踐報告:2024年3月1日前提交。
(1)實踐結束后,研究生應向校內外導師提交專業實踐書面總結報告并填寫《蘭州大學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考核表》(附件4),經校內外導師考核后,按“合格”或“不合格”給予專業實踐成績。
(2)專業實踐考核合格者方能申請畢業及學位論文答辯。考核不合格者可向學院提出申請,經學院批準后可重新進行專業實踐。未參加專業實踐或專業實踐考核不合格者不能進入畢業及學位論文答辯環節。
(3)通過專業實踐環節的學生,掃描《蘭州大學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考核》(含實踐報告)自己留存,相關紙質版由學科點統一提交至學院存檔。
資源環境學院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