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工程專業學位學科點:
專業實踐是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的重要環節,為落實《蘭州大學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專業實踐管理辦法》(校研〔2014〕78號),做好2018級環境工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實踐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
2018級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二、實踐要求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在學期間原則上必須保證不少于半年的專業實踐,應屆本科畢業生的專業實踐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年。可采用集中實踐與分段實踐相結合的方式,以集中實踐的方式為主。
三、工作安排
1、實踐報備:2019年11月30日完成
學生填寫《蘭州大學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申請表》(附件1),提交學科點,由學科點審核后提交學院。同時學科點填寫《2019年秋季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安排名單》(附件2)電子版報送學院。
2、實踐安排:2019年11月-2020年12月前均可安排實踐。
專業學位研究生在進入實踐單位之前須與實踐單位、所在學院、校內導師簽訂《蘭州大學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協議書》(附件3),未簽訂協議書的研究生不得進入相關實踐單位開展專業實踐。
3、提交實踐報告:2020年12月31日前
(1)實踐結束后,研究生應向校內外導師提交專業實踐書面總結報告并填寫《蘭州大學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考核表》(附件4),經校內外導師考核后,按“合格”或“不合格”給予專業實踐成績。
(2)通過專業實踐環節的學生,掃描《蘭州大學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考核》(含實踐報告),登陸研究生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在“學生電子檔案”模塊下提交電子版,相關紙質版由學科點統一提交至學院存檔。
附件:1.
蘭州大學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申請表.docx
2.
2019年秋季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安排名單.xlsx
3.
蘭州大學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協議書.docx
4.
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實踐考核表.docx
資源環境學院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