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踐行“以學生為中心”的理念。根據根據《蘭州大學本研貫通人才培養計劃實施辦法》《關于同意哲學社會學院等21個學院實施本研貫通人才培養計劃的通知》,以及《資源環境學院本研貫通人才培養計劃工作實施細則》,結合學院工作實際,開展2023年度本研貫通培養計劃入圍學生考核工作。
一、工作要求
按照《資源環境學院本研貫通人才培養計劃工作實施細則》第十五條中考核與退出要求執行。
(一)本科學籍最后一學年初,學生參加所在學院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考核,實施考核分流。通過考核者可獲得我校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和碩士或博士研究生擬錄取資格,繼續完成本研貫通計劃的學業。未通過考核或放棄本研貫通計劃資格的學生,退出本研貫通計劃,轉入相關專業,繼續完成本科學業,所修課程及學分由學院認定和轉換。獲得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的學生放棄本研貫通計劃資格的,取消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學生出現以下情形之一者,退出本研貫通計劃。
1.因違紀受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的;
2.認定構成學術不端行為的;
3.學生本人自愿退出的;
4.不具備普通計劃的申請資格,即國家級基地班綜合測評排名不在前70%(含),專業班前三年綜合測評排名不在前35%(含);
5.因其他原因不適合繼續按本研貫通計劃培養的。
(二)確定入選貫通式培養計劃的學生需簽訂《資源環境學院本-博貫通式培養計劃雙向選擇協議》。在簽訂協議后,如學生退出貫通式培養計劃,將扣除其研究生推免面試中“德育”部分的成績。
二、考核內容
學生本人向學院提交《資源環境學院2023年度本研貫通培養計劃入圍學生考核表》(附件1),并附相關科研成果、競賽獲獎、科研訓練情況、志愿服務經歷、國際組織實習經歷等材料。考核小組分別對學生情況進行評分,其中科研成果、競賽獲獎、科研訓練等指標應由相關學科專家(副教授及以上職稱)組成的評議小組,通過答辯等形式對學生代表性成果、獎項等進行鑒定審核,并按照學院的評價指標評分標準進行評分。根據教學單位各審核評議小組的評分情況,匯總計算最終綜合評價得分。
綜合成績按照學業成績(占70%)和綜合評價(占30%)相加。
綜合成績=學業成績×70%+綜合評價(綜合素質10%+科研成果15%+競賽獲獎15%+科研訓練15%+志愿服務及國際組織實習5%+科研素養40%)×30%。
根據綜合成績依次設定考核結果為:合格(60分及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
三、考核工作日程安排
(一)7月8日12:00前,學生本人向學院提交《資源環境學院2021年度本研貫通培養計劃入圍學生考核表》。
(二)7月11日17:00前,考核領導小組對2023年度本研貫通培養計劃入圍學生進行考核,并在學院官網公示。
(三)7月15日12:00前,學院將考核后結果報送教務處。
四、其它未盡事宜以《資源環境學院本研貫通人才培養計劃工作實施細則》精神為準。
五、監督電話:0931-8912713
六、聯系電話:0931-8912404
附件1:資源環境學院2023年度本研貫通培養計劃入圍學生考核表.docx
資源環境學院
2024年7月5日